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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用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02日 15:32      阅读次数:

相关材料及表格:

材料

《武汉大学合同用工岗位审批表》(表1)

材料

a.《武汉大学合同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表2)

b.身份证复印件(在读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c.兼职人员或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d.有工作经历的劳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材料

a.未在武汉市参保人员提交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14-40kb,发送至rcjlzx301@163.com

以及25元社保卡工本费(替武昌社保处代收)

b.已在武汉市参保人员提交一份《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先设岗、再招聘”的要求办理手续。

2. 各单位在招聘环节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杜绝随意用人的现象。

3. 如招聘条件中对学历学位、技能等级方面有要求的,单位应核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 学校聘用合同、劳务协议、派遣合同,务必在上岗后一个月内签订。

政策依据:《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办事单位: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办公电话:68762626 , 6876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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