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非事业编制管理 >> 正文 非事业编制管理

非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申办流程

发表时间:2015年06月09日 11:03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

相关材料及表格:

材料

a.个人申请一份,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b.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c.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d.近期2寸证件照5张;

材料

a.《门诊重症鉴定通知书》(社保处提供)

b.《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社保处提供)

注意事项:

1.首次办卡初始密码:123456,首次使用必须在医保定点药店修改密码

2.社保卡挂失电话:85799770(白天)85777500(夜间),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武昌区社保处补办卡,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3.武汉市第一、二、三、四医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医疗机构。

4.员工须变更门诊重症定点医院的,应从原定点医院取出鉴定审批表,并携鉴定审批表、社会保障卡和重症病历到辖区社保处(分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到新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即可。门诊重症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48号)

办事单位:武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咨询电话:51866269,12333

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办公电话:68762626 , 68761359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3-2014 武汉大学人事部 版权所有

您是第001670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