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安家费的提取按照学校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一次性提取100%/剩余安家费
(一)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
1.《新进教师一次性提取100%/剩余安家费申请表》(附件1)
2.《补充协议》一式四份(附件2)
3. 聘用合同中关于安家费条款页复印件或拍照件。(该页需完整,带页脚签名与人事部公章)
(二)二级单位审核
请二级单位对照聘用合同对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并在相应处加盖单位签章后,将材料送至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简称“人才办”)(人事部206室)。
(温馨提醒:补充协议中的服务期需与聘用合同中安家费的服务期一致)
(三)人才办审核
人才办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网报单,并在补充协议上加盖人事部签章。
(四)领取安家费
申请人凭网报单和一份补充协议,前往财务一科领取安家费。
(温馨提醒:财务一科位于财务部201室,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二、一次性提取30%安家费
(一)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
1.《新进教师一次性领取30%安家费申请》(附件3)
2.《补充协议》一式四份(提取30%安家费用,附件4)
3. 聘用合同中关于安家费条款页复印件或拍照件。(该页需完整,带页脚签名与人事部公章)
(二)二级单位审核
请二级单位对照聘用合同,对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并在相应处加盖单位签章后,将材料送至人才办(人事部206室)。
(温馨提醒:补充协议中的服务期需与聘用合同中安家费的服务期一致)
(三)人才办审核
人才办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网报单,并在补充协议上加盖人事部签章。
(四)领取安家费
申请人凭网报单和一份补充协议,前往财务一科领取安家费。
(温馨提醒:财务一科位于财务部201室,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三、按月提取的70%安家费
按月发放的70%安家费可由申请人申请按年发放,每年申请一次,每次提取12个月的安家费。
(一)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填写《新进教师按年领取70%安家费申请》(附件5),本人签字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liyazhu@whu.edu.cn。
(二)人才办审核发放
人才办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般于每月10-25号办理发放事宜,届时安家费将经财务部直接拨付至申请人工资卡。
联系人:李雅竹
联系电话:68756336
附件1:《新进教师一次性提取剩余安家费申请表》
附件2:《补充协议》
附件3:《新进教师一次性领取30%安家费申请》
附件4:《补充协议》(提取30%安家费)
附件5:《新进教师按年领取70%安家费申请》
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