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十堰市郧阳区桂花小学优秀教师群体学习活动的决定》(鄂教工委〔2019〕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向十堰市郧阳区桂花小学优秀教师群体学习活动,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无畏担当,学习他们心系学生、忘我无私的仁爱精神,学习他们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扎根乡村、爱岗敬业的奉献品质。
各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撰写心得等形式,把学习先进事迹与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先进典型看齐,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特此通知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十堰市郧阳区桂花小学优秀教师群体学习活动的决定》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