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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8:12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92号)的部署要求,现就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201811日后首次在武汉就业的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71日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在我校全职工作,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主要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权威榜单发布的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优先支持在企业工作,所学专业和从事岗位与武汉重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

2、近3年入选过全球、全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榜等重要青年人才榜单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支持研究领域或创新项目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产生方式

(一)申报举荐。由本人自行申报,申报网址附后。

(二)资格初审。学校会同学院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按程序形成初步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核评选。市委组织部组建评选小组,评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审定发布。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入选名单,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五)待遇标准。给予入选的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6万元资助,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每人10-2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书》;

(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主要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薪酬水平等证明材料;

(三)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等材料;

(四)至申报之日,在汉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五)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为全程网上申报。申报人在相应窗口注册后,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过程中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需在入选后提交A4幅面的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纸质材料存档。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823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网址:http://www.whzc.gov.cn/introductionlist?pid=17193fc6-f34c-434b-a6b3-f0031ba477d0

业务咨询电话: 027-82267033027-82267015

(二)申报人、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不受理以下人员申报:前期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承担有武汉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且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未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联系人:刘晓慧, 68752625



                                    武汉大学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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